户口迁出手续通常需要以下步骤和材料:
户口簿原件
身份证
准迁证(如果已有)
可能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
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
学校的录取证明
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
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现场办理。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原户口。
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
户口迁出可能涉及的具体手续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以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为准。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和流程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正确的程序进行户口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