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房合同到期时,租户应当提前 一个月书面通知房东是否续租或者搬离。这一规定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该条规定了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租赁期限,而提前通知则是为了确保双方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相应的安排。
尽管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通知期限,但提前一个月通知是一种通常做法,能够给予房东和租户充分的准备时间。如果租户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建议至少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以便房东有足够的时间寻找新的租户或进行其他必要的安排。
此外,如果租户在合同到期前需要提前搬离,也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并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有助于确保租赁过程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