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您需要向拟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的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迁入地派出所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同意迁入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在获得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后,您需要向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开具户籍证明。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房产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户政科审核通过后,会签发《准迁证》。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并开具迁移证。
最后,持迁移证、身份证等证件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注意事项:
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伪造或篡改。一旦发现材料虚假,不仅户口迁移申请会被驳回,还可能面临相应的处罚。
户口迁出可以本人去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去办理,带上迁出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准迁证等相关的证件,到迁入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的手续。
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相关派出所或户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