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交通事故且对方全责时,理赔流程如下:
交警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事故责任方。
全责方需要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定损中心对车辆损失进行定损。如果对方车辆也有保险,那么对方保险公司的定损员也会参与定损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全责方应赔偿以下费用: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交通费:因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营养费: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残疾,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如果造成死亡,应赔偿这些费用。
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维修费、车辆所载财产损失费等。
交强险赔偿:
首先由对方车辆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商业保险赔偿:不足部分由对方车辆的商业保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侵权人赔偿:如果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由侵权人赔偿。
注意事项
受害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和定损,以便顺利获得赔偿。
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和单据,如医疗发票、诊断证明、车辆维修发票等,以便在理赔过程中使用。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受害方能够及时获得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