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公积金的提取方式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具体步骤如下:
线上申请
1. 打开“浙里办”APP,城市定位湖州,选择下方“办事”栏目,进入公积金服务。
2. 在公积金服务中找到“公积金提取”,选择进入相应情形。
3. 进入后,选择“在线办理”,根据提示一步步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线下办理
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浙江省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1号楼)一楼A区公积金综合受理1—7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上午9:0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另行通知除外)。
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
提取条件
1. 离休、退休的。
2. 出国、出境定居的。
3.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
4. 办理了湖州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
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持身份证、结婚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申请。
2. 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查询相关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情况,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查询单》。
3. 申请人携带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查询单》,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出具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书》。
4. 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人带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比例的首付款税务发票,及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5. 公积金中心核实收齐相关资料后,将申请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提取后按《房地产开发企业授权委托书》的要求直接打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现售商品住房打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收款账户)。
6.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该款项到账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等材料。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以确保提取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