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迁坟补偿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砖砌或水泥结构的坟墓每穴补偿1000元。
骨坛每个补偿120元。
已下葬的墓地土坟每穴补偿5000元。
大型或豪华的墓地需另行协议补偿。
双冢坟补偿金额增加补偿标准的60%。
坟墓有碑石和其他墓地设施的,增加补偿标准的30%。
麻石、大理石等超上述标准的坟墓按评估价值补偿。
迁坟前,征拆工作具体实施单位必须发布迁坟公告。
坟墓迁移地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规划部门负责确定。
烈士、宗教和少数民族坟墓迁移应会同民政、民族宗教部门处理。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确定,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数额需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规定确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时间发布的政策,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