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供热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确保没有拖欠热费,并符合当地供热管理部门的规定。
通常需要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代理人办理,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到供热管理处或通过供热公司的线上服务平台填写《停暖登记单》或《停止供热业务登记单》。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相应的停供工时费及相关费用。
确保申请停供的房屋需全部停止供热,且不影响其他客户的供暖。
供热稽查部门会对申请进行验收,确认供回水阀门处于关闭状态,并与主管道断开后,稽查部门会在停热协议上签字。
完成上述步骤后,到收费大厅或线上服务平台办理正式手续。
在约定期限内不得擅自恢复用热,并可能需要缴纳基本热费。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当地供热公司或供热管理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