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残,即进行伤残鉴定,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和情况选择以下几种方法:
可以选择到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需要携带完整的病历和医生的诊断证明,鉴定所工作人员在参阅完整病历后才能核定伤残级别。
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本人持有病历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所需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
2寸免冠近照若干张
个人医院病历(无原始病历的情况下,需要先到区级以上医院进行相关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
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村或社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对于智力和精神类残疾人证或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需要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评定表》到指定的评残定点机构进行评残鉴定,由医生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结论,并签字加盖公章。
县残联办证员每周与定点医院衔接,取回评残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无举报则进行下一步操作。
公示期结束后,县残联将评残结论录入系统,制作残疾人证并由乡镇残联领回发放。
注意事项
鉴定需要被鉴定人亲自到鉴定机构,各鉴定机构所需材料有细微差别,建议提前电话咨询鉴定机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避免过早或过晚进行,以免影响鉴定结果。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顺利完成伤残鉴定并申请残疾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