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拆迁补偿的方式和标准主要根据房屋的危旧程度、结构类型、面积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补偿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政府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或评估价值,给予被拆迁户一定的货币补偿。
政府提供与被拆迁房屋价值相当的安置房,与被拆迁户进行产权调换。
结合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给予被拆迁户全面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但都会确保被拆迁户的基本住房需求得到满足。
危房拆迁补偿标准
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额外补偿措施
对于危房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名下唯一住房的,可申请临时过渡性安置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