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的股份是指 投资者在购买公司发行股票时,所获得的股份。股票认购,也称为“认购股份”,是指按公司章程筹集公司资本时对公司发行股票的认购。认购主要在公司成立时的筹资和增发股份时进行。就公司设立时股票认购而言,因筹资方式不同又可分为二种:
设立认股,又称发起设立认股。指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必须自行认足第一次发行的股份,不另向社会募集。每个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在发起人之间的契约上确定。发起通常应按认足的股数缴足股款,不能分期缴纳。
募集认购,即招股设立时的股票认购。发起人只在第一次发行股份时认购部分股份,其余则向社会公开招募,但一般规定发起人至少必须认购第一次发行股份总数的1/3或1/4,向社会招股,应由发起人订立招募章程,并载明公司名称、设立目的,股份总额及每股金额、发起人认股数、公开招募的股数及募足的期限等,投资者一旦认购股份,应在认购书上填写认购的股数、金额等。
认购的股份可以是普通股,也可以是优先股或其他类型的股份,具体取决于公司章程和发行时的规定。认购的股份通常具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如表决权、分红权等,并受到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