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军事法院的原因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军队涉及机密较多,军人职业较为特殊,因此需要设立专门的法院来处理与之相关的法律事务。
军事法院通过审判危害国家与损害国防力量的犯罪分子,保卫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法制和军队秩序,巩固部队战斗力。
军事法院不仅打击敌人,惩治犯罪,还保护军人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宣传社会主义法制。
军事法院的设立是为了适应军队的体制和作战任务的特殊性,确保军队在战斗和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
军事法院是专门法院的一种,受到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是国家审判机关的重要组成部门。
军事法院分设三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各大军区、军兵种级单位的军事法院、兵团和军级单位的军事法院,以确保各级单位的司法需求得到满足。
综上所述,设立军事法院是为了适应军队的特殊性,保卫国家安全,维护军队和公民的合法权利,以及适应军队的体制和作战任务。通过设立军事法院,可以确保军队在内部管理和作战行动中严格遵守法律,同时维护军人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