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探视权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如果继续探视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不利,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权。法院会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
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采取其他措施。
如果协商仍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请所在地的居委会或相关机构进行调解。
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探视权。法院会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或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拒绝探视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如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等。如果存在其他合理理由,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整探望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