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要约收购期间,流通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处理其持有的股份:
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不停牌,流通股东可以正常进行转托管。
流通股东有权对所持股份进行预受要约申报。一旦申报确认,股东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卖出这些股份。
如果预受要约申报确认后股东需要卖出股份,他们必须先解除预受要约,然后才能进行卖出操作。
只要没有成功申报要约收购,流通股东可以正常转出其所持股份。
请注意,这些操作可能受到具体法律法规和要约收购条款的约束,因此在进行交易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