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备案是指为了享受免征某项税种的优惠政策,需要在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相应的资料认定和确认工作。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免税备案事项: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新办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
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
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税额;
其他须报税务机关备案的减免税项目;
非货币性投资、债务重组、接受捐赠、持有5年以上的股权转让所得。
技术合同备案免征增值税,涉及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
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备案,包括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医疗机构、老年服务机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自用土地的免征。
办理免税备案的操作方法通常包括:
1. 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页面,选择税收减免;
2. 选择税收减免优惠备案;
3. 选择税收优惠项目,点击下一步;
4. 输入税收优惠信息,点击下一步;
5. 上传附报资料,点击下一步;
6. 点击提交,在弹出窗口选择确定即可。
企业需要准备的材料可能包括《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等。
请注意,税收优惠政策和备案要求可能会有更新,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