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正常工作不能进行。
扰乱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秩序。
扰乱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对社会单位组织、公共场所、运输工具等设施进行恶意骚扰。
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
违法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管制刀具。
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
酒后驾车。
殴打他人、故意伤害。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诽谤、侮辱、恐吓他人。
非法拘禁他人。
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破坏公共设施。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妨害司法公正。
逃税、抗税、逃避债务。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
谎报火警。